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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原山林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

  • 分类:原山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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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8-01-05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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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必须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为切实抓好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淄博市原山林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  一、凡在场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接受社会监督。凡在场属各单位辖区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民均有义务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有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有义务向有关部门和场安委会进行举报。  二、为便于社会监督举报,场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立举报电话及邮箱:0533-4136242、yslqpcs@126.com。  三、场安委会办公室及各有关部门要做好人员举报、电话举报、网络举报、信件举报、来访等的记录,及时形成书面材料安排专人,依法处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受到举报的生产经营单位,经调查确认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要认真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调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

淄博市原山林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

【概要描述】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必须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为切实抓好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淄博市原山林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  一、凡在场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接受社会监督。凡在场属各单位辖区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民均有义务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有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有义务向有关部门和场安委会进行举报。  二、为便于社会监督举报,场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立举报电话及邮箱:0533-4136242、yslqpcs@126.com。  三、场安委会办公室及各有关部门要做好人员举报、电话举报、网络举报、信件举报、来访等的记录,及时形成书面材料安排专人,依法处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受到举报的生产经营单位,经调查确认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要认真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调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

  • 分类:原山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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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8-01-05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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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必须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为切实抓好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淄博市原山林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
  一、凡在场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接受社会监督。凡在场属各单位辖区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民均有义务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有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有义务向有关部门和场安委会进行举报。
  二、为便于社会监督举报,场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立举报电话及邮箱:0533-4136242、yslqpcs@126.com
  三、场安委会办公室及各有关部门要做好人员举报、电话举报、网络举报、信件举报、来访等的记录,及时形成书面材料安排专人,依法处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受到举报的生产经营单位,经调查确认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要认真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调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写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时间表报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并抓好整改意见的落实。
  五、充分发挥各新闻媒体和我场宣传部门的舆论监督作用。积极联系媒体和利用我场网络平台对受到举报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行为进行曝光,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未整改或掩盖、隐瞒事实真相的行为进行披露,对案件查处情况向公开通报。
  六、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设立奖励基金,对及时举报避免安全事故发生有功人员,经查证属实,根据举报事故隐患等级和其它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实际情况,由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按规定给予奖励。同时有要做好举报人的保密工作,防止举报人遭受打击报复。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单位和个人要从重、从严查处。
  七、本举报制度由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执行,部门举报制度由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执行。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5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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